化學品中文名稱:五羰基鐵
化學品英文名稱:iron pentacarbonyl
英文名稱:pentacarbonyl iron
技術說明書編碼:2850CAS No.:13463-40-6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五羰基鐵13463-40-6
健康危害:劇毒。接觸引起眩暈、頭痛、呼吸困難和嘔吐。脫離現(xiàn)場吸入新鮮空氣后可緩解,但12~36小時后又可出現(xiàn)呼吸困難、急性肺水腫等。
燃爆危險:本品易燃,高毒,具強刺激性。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yī)。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yī)。
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y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yī)。
危險特性:暴露在空氣中能自燃。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fā)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與鋅及過渡金屬鹵化物發(fā)生劇烈反應。
有害燃燒產(chǎn)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鐵。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噴水保持火場容器冷卻,直至滅火結束。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chǎn)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用水滅火無效。滅火劑:霧狀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安全區(qū),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式呼吸器,穿全棉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吸收。大量泄漏: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tǒng)和設備。在清除液體和蒸氣前不能進行焊接、切割等作業(yè)。避免產(chǎn)生煙霧。避免與氧化劑、堿類、胺類、鹵素接觸。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堿類、胺類、鹵素、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tǒng)防護:空氣中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緊急事態(tài)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呼吸系統(tǒng)防護中已作防護。
身體防護: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xiàn)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
外觀與性狀:黃色至深紅色粘稠液體,遇光分解。
熔點(℃):-25
相對密度(水=1):1.453(25/4℃ )
沸點(℃):103.0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6.74
分子式:C5FeO5
分子量:195.90
飽和蒸氣壓(kPa):5.33(30.3℃)
燃燒熱(kJ/mol):-1620
臨界溫度(℃):285~288
臨界壓力(MPa):3
閃點(℃):-15
爆炸上限%(V/V):12.5
爆炸下限%(V/V):3.7
溶解性: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醚、丙酮、苯等多數(shù)有機溶劑。
主要用途:用以制作磁帶、腐蝕材料、抗爆劑,用作羰基化和聚合催化劑。
危險貨物編號:61031
UN編號:1994
包裝方法: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鐵路運輸要求容器余位應注滿一氧化碳或其它不與所裝貨物起反應的惰性氣體。鐵路運輸時應嚴格按照鐵道部《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中的危險貨物配裝表進行配裝。運輸前應先檢查包裝容器是否完整、密封,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酸類、氧化劑、食品及食品添加劑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可設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chǎn)生靜電。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qū)和人口稠密區(qū)停留。
法規(guī)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fā)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fā)[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 ([1996]勞部發(fā)423號)等法規(guī),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chǎn)、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guī)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6.1 類毒害品;劇毒物品分級、分類與品名編號(GA 57-93)中,該物質屬第一類 A級無機劇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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