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中文名稱:丙酸乙酯
化學品英文名稱:ethyl propanoate
技術(shù)說明書編碼:245CAS No.:105-37-3
有害物成分含量CAS No.
丙酸乙酯105-37-3
健康危害:高濃度蒸氣有刺激性,引起眼、鼻、咽喉刺痛,可有惡心、嘔吐。此外可發(fā)生頭昏、倦睡、共濟失調(diào)以及昏迷。眼及皮膚直接接觸有刺激性??诜兄械榷拘?,引起惡心、嘔吐、腹部不適、腹瀉、頭昏、倦睡、共濟失調(diào)、昏迷。 長期反復接觸對皮膚有脫脂作用,引起皮膚皸裂、角化。
燃爆危險: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和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yī)。
吸入:迅速脫離現(xiàn)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y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yī)。
危險特性:易燃,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能發(fā)生強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有害燃燒產(chǎn)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滅火方法: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滅火。用水滅火無效,但可用水保持火場中容器冷卻。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qū)人員至安全區(qū),并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溝等限制性空間。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后放入廢水系統(tǒng)。
大量泄漏:構(gòu)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zhuǎn)移至槽車或?qū)S檬占鲀?nèi),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耐油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tǒng)和設(shè)備。防止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堿類接觸。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shè)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堿類、食用化學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shè)施。禁止使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機械設(shè)備和工具。儲區(qū)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shè)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工程控制:生產(chǎn)過程密閉,全面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shè)備。
呼吸系統(tǒng)防護:高濃度接觸時,應該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tài)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必要時,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耐油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xiàn)場嚴禁吸煙。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wèi)生。
外觀與性狀:無色有芳香味的液體。
熔點(℃):-73.9
相對密度(水=1):0.89
沸點(℃):99.1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3.5
分子式:C5H10O2
分子量:102.13
主要成分:純品
飽和蒸氣壓(kPa):5.32(27℃)
閃點(℃):12
爆炸上限%(V/V):11.0
引燃溫度(℃):440
爆炸下限%(V/V):1.8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醇、醚,可混溶于多數(shù)有機溶劑。
主要用途:用作溶劑,也用于有機合成。
禁配物:強氧化劑、堿類、酸類。
危險貨物編號:32136
UN編號:1195
包裝類別:O52
包裝方法:小開口鋼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shù)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shè)備。夏季最好早晚運輸。運輸時所用的槽(罐)車應有接地鏈,槽內(nèi)可設(shè)孔隔板以減少震蕩產(chǎn)生靜電。嚴禁與氧化劑、酸類、堿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高溫區(qū)。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chǎn)生火花的機械設(shè)備和工具裝卸。公路運輸時要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qū)和人口稠密區(qū)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嚴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裝運輸。
法規(guī)信息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fā)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fā)[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guī)定 ([1996]勞部發(fā)423號)等法規(guī),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chǎn)、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guī)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 13690-92)將該物質(zhì)劃為第3.2 類中閃點易燃液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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